作為基礎教育的重要起點,幼兒園肩負著守護幼兒健康成長、奠定終身發展基礎的重任。唯有深刻領悟法律精神,將法規要求轉化為切實可行的行動,方能有效保障幼兒權益,持續提升學前教育質量。幼兒園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》(以下簡稱《學前教育法》),需從規范辦園行為、優化師資隊伍、深化家園共育三大核心維度精準發力,構建科學、健康、可持續的學前教育生態體系。
規范:規范辦園行為,筑牢法治根基。幼兒園應嚴格對照法律條文,全面完善內部管理制度。在收費管理方面,建立透明化收費公示機制,詳細列明各項費用的收取標準與用途,堅決杜絕任何形式的亂收費現象,確保家長的知情權與監督權;在課程設置方面,堅持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形式,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,科學設計課程內容,摒棄超前教育與機械訓練,為幼兒提供豐富多元、充滿趣味的學習體驗;在安全管理方面,建立健全衛生保健、食品安全、設施安全等一系列管理制度,定期組織應急演練,切實提升幼兒園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。此外,幼兒園還應主動接受教育部門的監督管理,積極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專業評估,并充分發揮家長監督作用,多維度確保辦園行為合法合規。
強師:強化師資建設,提升專業能力。教師是落實《學前教育法》的核心力量,其專業素養與教育理念直接影響著學前教育質量。幼兒園需全方位加強師資隊伍建設。在教師準入環節,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,確保每位教師都具備相應的專業資質;通過定期開展師德培訓、法律知識講座等活動,不斷增強教師的法治意識與職業道德素養。同時,構建完善的教師培養體系,積極組織教研活動、邀請專家進行指導,鼓勵教師深入學習并實踐《3-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》,持續提升保教能力。此外,高度重視教師權益保障,切實落實職稱評定、薪酬增長等政策,建立健全激勵機制,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,穩定師資隊伍,為幼兒提供持續優質的教育服務。
協同:深化家園共育,凝聚教育合力。家庭教育與幼兒園教育的協同配合,是《學前教育法》所倡導的重要原則。幼兒園應積極主動搭建家園溝通平臺,構建緊密的家園合作關系。定期舉辦家長學校,邀請專家開展科學育兒知識講座,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,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;通過組織開放日、親子活動等形式,增進家長對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的了解與信任;建立家長委員會,充分聽取家長意見與建議,不斷優化幼兒園管理與教育服務。針對留守兒童、特殊兒童等特殊群體,制定個性化的家園共育方案,給予他們更多的關愛與支持,確保法律所強調的“平等對待”原則真正落到實處,讓每一位幼兒都能在溫暖、包容的環境中茁壯成長。
落實《學前教育法》是推動幼兒園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,也是全社會共同肩負的重要責任。通過規范辦園行為、強化師資建設、深化家園共育,幼兒園不僅能夠實現依法依規運行,更能為幼兒打造安全、快樂、有益的成長環境。未來,還需政府、幼兒園、家庭與社會多方協同發力、持續探索,讓法治的陽光照亮每一個孩子的童年,共同譜寫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的新篇章。
(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紫荊幼兒園 毛文英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