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今年國考放寬了對報考者的年齡限制——由往年35周歲放寬至38周歲;對于應屆碩士、博士研究生,由40周歲以下放寬至43周歲以下。除國考外,上海、山東、四川等多地也放寬了考編年齡限制,可以說,這場持續十余年的職場年齡焦慮討論,終于迎來制度性破題的高光時刻。
“35周歲”曾是橫亙在求職者面前的隱形天花板。那些“超齡”的職場打工人,即便正值當打之年、具備工作經驗,也會因為年齡紅線和招聘硬杠被迫遭遇“職業寒冬”,與心儀的崗位失之交臂,實在令人惋惜。而今,作為政策調整“風向標”的國考也打破“35周歲門檻”,無疑為各省份公務員招考、各地事業單位招聘等工作樹起了“年齡包容”的標桿,有望推動整個就業市場跳出“唯年齡論”的窠臼,加速實現不同年齡段勞動力高效協同和優化配置。
打破“35周歲門檻”,不只是簡單的數字更迭,而是對人才價值的重新認知。當體制內崗位率先撕下“35周歲即思想僵化、思維固化、能力弱化”的標簽時,本質上是對人力資源浪費的自我糾偏。須知,工作閱歷的積累、業務能力的提升,需要一段時間的沉淀,盲目截斷人生黃金期,既是對個人奮斗的否定,也是對人力資源的折損。此次制度調整,有助于推動全社會重塑用人理念,從“唯年齡論”轉向“能力本位”,助力構建更包容的職場生態,幫助更多35周歲以上的職場奮斗者贏得寶貴機會,找到綻放自我價值的新主場。
打破“35周歲門檻”,不只是簡單的數字延伸,而是人才選育觀念的轉變進步。從社會視角看,這一變革不僅緩解了就業市場的年齡焦慮,更重構了人才評價的底層邏輯,當體制內崗位打破年齡門檻,無疑是向全社會傳遞出“閱歷能力比年齡更重要”的積極信號,有助于加快帶動企業招聘、職稱評定等領域放寬年齡限制。從發展維度看,同一單位內不同年齡段員工協同配合、優勢互補,有助于形成創新和經驗、活力和沉穩融合的良性互動,推動人力資本實現可持續增值。此次政策調整的深層意義還在于,承認職業生命周期的多樣性——有人年少成名、有人大器晚成,而合理的制度設計應當為所有奮斗者打開實現人生價值的窗口。
當然,任何事情都有其兩面性。打破“35周歲門檻”,也意味著35周歲以下考公群體將面臨更激烈的競爭環境——更多具備豐富社會閱歷的報考者加入角逐,客觀上提升了整體選拔標準,這種“鯰魚效應”有利于優化人才結構,但也可能加劇年輕群體的就業焦慮。另一個值得研究的細節是,當顯性年齡門檻消失后,體能測試、崗位適配性要求等隱性篩選機制是否依然存在?部分單位對穩定性的偏好,會不會使35周歲以上求職者仍處于相對弱勢地位?這也啟示我們,破除年齡歧視不僅需要政策調整,更需要配套科學適配的能力評估體系,避免從一刀切走向軟性排斥的新困境。
(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委組織部 王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