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近年來,從中央到地方,一系列惠農政策、扶持資金和建設項目持續落地,為鄉村發展注入了強勁動力。然而,若政策監督有漏洞、執行有偏差,就可能損害群眾切身利益、削弱政府公信力。因此,必須強化精準監督,護航鄉村全面振興政策真正惠及于民、賦能于村。
織密監督“防護網”,在政策落地前端筑牢“防火墻”。鄉村全面振興政策覆蓋面廣、資金量大、項目類型多,監督不到位就容易出現“跑冒滴漏”。針對虛報項目、重復申領等問題,必須從事前預防入手,織密監督網絡。聚焦政策落實的關鍵環節和廉政風險點,建立健全從項目申報、審批到資金撥付的全流程公開機制和信息化監管平臺,推動權力在陽光下運行。同時,前移監督關口,依托專項檢查、隨機抽查、大數據比對等手段,對惠農資金和建設項目開展常態化“體檢”,做到早發現、早提醒、早糾正。此外,暢通群眾監督渠道,用好村務公開、監督熱線、網絡平臺等載體,構建“上級監督+群眾監督+科技監督”的多維監督體系,確保政策資源精準直達鄉村全面振興一線。
亮劍基層“微腐敗”,在執紀問責中強化“震懾力”。鄉村全面振興領域資金密集、資源集中,容易成為“微腐敗”的易發區。個別地方和個別人利用信息不對稱、監管盲區,在危房改造、低保發放等環節謀取私利的行為,直接侵害群眾利益,影響政策公信力。對此,必須堅持零容忍、強高壓、長震懾,緊盯重點人員、重點事項和重點領域,嚴肅查處侵占挪用、克扣強占、虛報冒領、吃拿卡要等行為。對群眾反映強烈、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,堅決做到發現一起、查處一起、通報一起,持續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。通過以案促改、以案促治,做實案件查辦“后半篇文章”,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的制度漏洞和監管短板,推動完善內控機制,加強警示教育,營造清正廉潔、務實高效的振興環境。
聚焦長效“建機制”,在成效鞏固后端提升“獲得感”。監督不僅要“懲”,更要“防”和“治”。要構建鄉村全面振興政策落實的長效機制,確保政策紅利持續釋放,振興成果全民共享。完善政策落實的績效評估和動態監測機制,將資金使用效益、項目帶動成效、群眾滿意度納入評價指標,壓實責任。健全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和常態化監管制度,杜絕“重分配、輕管理”現象。加強村級“三資”管理,規范議事決策程序,推廣“清單制”“積分制”等治理方式,提升鄉村治理效能。通過制度化和規范化的長效機制,讓監督成效真正轉化為鄉村全面振興的發展實效,不斷提升農民群眾的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不斷夯實黨在基層的執政根基。
強化精準監督,既是“緊箍咒”,也是“護身符”。它約束的是權力任性,保護的是群眾利益,凈化的是基層土壤,激發的是振興活力。唯有以精準有效的監督,清除阻礙鄉村全面振興的“攔路虎”和“絆腳石”,才能確保鄉村全面振興的航船沿著正確的方向破浪前行,最終繪就產業興旺、生態宜居、鄉風文明、治理有效、生活富裕的壯美畫卷。
(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石室鄉人民政府 劉子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