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規是企業的立身之本,是企業做大做強、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。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《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》,明確提出“支持引導民營企業完善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,加強企業合規建設和廉潔風險防控”,為企業健康規范發展提供了有力指引和明確方向。
防控合規風險對企業具有重要意義。不同于一般的法律風險,合規風險是指企業因為違反行政法規、刑法而可能受到行政監管部門的處罰或者刑事責任的追究,以及可能由此帶來的資格剝奪以及其他方面的損失。
企業忽視合規風險很可能會遭受巨大損失,管理者對此應加以高度重視。例如,現實中一些企業因為違反反壟斷法、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,不僅面臨行政處罰,還要按照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合規整改。企業與其在被罰后被動合規,不如主動搭建合規框架體系,加強合規管理,奠定企業穩健發展之基。
如何做好合規管理?在合理認定所處風險領域的前提下,企業需構建有效合規管理機制,科學設置合規風險的識別、分析和評價“三道關”。
在識別環節,合規識別是規范經營行為、防范違規風險的第一道關口。合規識別做到位,就能從源頭上防住大部分合規風險。例如,針對合規管理頂層設計和統籌不夠、工作協同有待進一步強化等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,中央企業按要求設置首席合規官,領導合規管理部門組織開展相關工作,指導所屬單位加強合規管理,取得良好效果。
在分析環節,應深入分析容易促成合規風險發生的風險源頭或制約因素,從技術、人事、流程等多維度制作合規風險源清單。例如,企業可以分析同類企業違規案例的數據,借鑒其合規整改措施,形成自身的合規管理模式和制度。
在評價環節,不同合規風險對應不同的評價評定,應堅持分類分級的原則。具體實踐中,合規要求和模式不能搞“一刀切”。筆者在采訪中了解到,針對企業管理漏洞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和隱患,檢察機關要求把涉案企業合規與該企業自身合規、行業合規、行政合規有機結合起來,這樣能夠更好地保企業、穩就業、促發展。
成功沒有捷徑坦途,一時僥幸難保永續發展。企業要在完善的合規管理框架下,實現有效預防、監控和應對風險,從而實現行穩致遠、基業長青。